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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工作职责

    来源:徐州医科大学 作者:审计处 发布时间:2018年01月31日点击:

    一、单位职责

    1.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;

    2.基于上级文件及时修订相关内部审计制度,并参与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;

    3.按有关规定和程序,对校内院(系)、部、处等主要党政负责人进行任中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;

    4.按有关规定和程序,对学校预算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;

    5.按有关规定和程序,对学校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;

    6.对学校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。

    二、内设机构职责

    1.综合审计科

    1)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关于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和学校党委、行政的重大决议、决定情况履行审计职责;

    2)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关于发展规划、战略决策、重大措施和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审计职责;

    3)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履行审计职责;

    4)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履行审计职责;

    5)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履行审计职责;

    6)对学校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履行审计职责;

    7)对学校办学、科研、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履行审计职责;

    8)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  2.工程审计科

    1)开展工程项目结算审计;

    2)开展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审核

    (3)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审计;

    (4)开展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;

    (5)组织、协调、监督工程项目委托审计;

    (6)工程审计相关制度的起草;

    (7)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