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审计资料报送流程
一、由基建处负责的工程及外围附属工程项目
(一) 对于资料的要求:
1.根据工程结算审计承诺书内容报送;
2.工程决算书一式两份(其中一份为原件);
3.其他资料均为原件。
(二) 对于签证的要求:
1.每张签证都要连续编号,且为原件;
2.每张签证都要有基建处项目负责人、现场代表及监理的签字;若为跟踪审计项目,签证上还要有跟踪审计人员签字。
(三) 资料整理后,由基建处负责人及该项目负责人查验完整并签署同意送审,相关人员将资料送审的同时,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审计承诺书一并送达审计处,审计处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安排审计。
二、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的修缮项目。
(一) 对于资料的要求:
1.根据工程结算审计承诺书内容报送;
2.若为招投标项目还需提供相关文件;
3.工程决算书一式两份(其中一份为原件);
4.由后勤管理处或其委托的部门相关人员签署的资料。
(二) 资料整理后,由后勤管理处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查验完整并签署同意送审,相关人员将资料送审的同时,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审计承诺书一并送达审计处,审计处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安排审计。
审计处